我是一名36岁的孕妇,所以很担心自己在分娩过程中会出现什么意外,现在已经到了预产期,却没有分娩的迹象,所以很希望能够提前入院待产,不知道医生会不会同意?请问专家,什么样的情况下,需要孕妇提前入院待产呢? 什么情况下孕妇要入院待产? 专家解答: 一般而言,凡属于高危妊娠者,均应提前入院待产。具体的情况常见如下:胎位不正,如臀位、横位等; 骨盆过小或畸形,或估计胎儿过大,预计经阴道分娩有困难; 孕妇合并有内科疾病; 有异常妊娠、分娩史,如早产、死胎、难产等; 有过腹部手术特别是子宫手术史,如剖宫产、子宫肌瘤剜除术等; 临产前有过较多阴道流血,或有过头痛、胸闷、晕厥等; 多胎妊娠; 年龄小于20岁,或大于35岁的初产妇;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羊水过多或过少; 胎动异常,或胎儿电子监护有异常反应。 正常妊娠者,当孕妇出现有规律的子宫收缩,子宫收缩持续时间达30秒以上,间歇10分钟左右,并逐渐增强,即临产后入院待产较为适宜。经产妇可适当提早。 专家提醒:离医院较远地区的孕妇亦应提前入院,无妊娠并发症的孕妇不需提前入院,以免待产时间太长,受其它产妇的影响,思想顾虑重重,吃不好,睡不好,造成身心疲惫,影响产程。另外,也额外地增加了经济负担和不方便。 |